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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科技计划双软认定领军人才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根据《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启动2019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先进或国内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拟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货币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股权不低于30%3年内不得减资且在注册资本未增加的情况下不得减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

4)申报受理对象为201771-2019331日之间来姑苏区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拟落户我区的创业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能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811日后新引进到姑苏区企业工作,并在2019331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5)引才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并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较好的薪酬福利和充分的项目实施保障。

三、支持政策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由注册地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补贴三年租金。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分档次资助,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50-1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资助。

2.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分档次资助,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给予引才企业20万元引才奖励。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1941-517日。

2.申报流程:

1)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xm.gusu.gov.cn/。请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联系街道经发处激活。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申报项目经由所在街道审核向区经科局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申报书(申报系统生成,带水印)、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各类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街道经发处统一汇总后送区经科局科技处。

2)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或在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前五名的项目,且符合我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可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主要赛事包括但不限于:“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系列大赛、“赢在苏州”海外类创业大赛、“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等。

3.申报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五、相关事项

1.己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市领军人才计划、区领军人才计划等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

3.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6872761568727616

邮箱:gsqkjc@163.com(申报材料以网上申报为准,如网上申报遇到问题可以此邮箱备用)

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姑 苏 区 经 济 和 科 技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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